風語小說 > 諸天萬界之大拯救 > 第四十四章 家底
  聽完這段話,李素華的眼眶不自覺的濕潤了幾分。

  女兒長大了啊!

  她倍感欣慰,不過,錢的事她早就考慮好了,他們家里的條件確實不算好。

  但秉義結婚怎么也不用女兒和小兒子出錢。

  如果傳出去,這像什么話?

  “你有那份心就好。”

  李素華笑著擺了擺手:“錢的事,不用你們瞎操心,你大哥結婚的錢,咱家還是拿得出來的。”

  說著,李素華若有深意的笑了笑。

  “別說是你大哥了,哪怕是你和秉昆明天也結婚,咱家也不會缺錢的。”

  以前,周家的日子過得確實苦,以周志剛的收入水平,他們家的日子不該怎么苦才對的。

  之所以如此,完全是為了攢錢。

  餓怕了的人都有一個習慣,攢糧食,手里有糧,心里不慌,窮怕了的人同樣也是如此。

  手里有錢,心里不慌。新筆趣閣

  這些年,周志剛和李素華不僅養活了三個孩子,還攢下了不小的一筆存款。

  多的不敢說,千把塊還是能拿出來的。

  即使現金不夠,李素華也不是沒辦法變出錢來,他們家有一個傳家寶,一只正圈口的冰種翡翠手鐲,陽綠的那種。

  雖然現在翡翠賣不上價格,但以那支鐲子的品質而言,抵押個一兩千還是沒問題的。

  若是放到后世,陽綠的冰種翡翠手鐲,單個價值最少也是七位數起步。

  (這里稍微修改了一下,劇中周秉昆拿出的翡翠手鐲,如果是真的,少說也得幾千萬,過于夸張了。)

  “媽!”

  周蓉嬌喝一聲,怎么說著說著就扯到她頭上來了?

  “我今年才幾歲啊!”

  李素華眉頭一挑,斜著瞥了她一眼。

  “幾歲?虛歲二十,也不小了。”

  “不理你了。”

  周蓉小聲嘀咕了一句,然后扭頭便躲進了房間。

  催婚這種事,她應付不來。

  眼看女兒跑了,李素華的目光幽幽地轉到了李杰身上,看到這眼神,李杰尷尬的擺了擺手。

  “媽,我今年才十九啊,催婚也太早了。”

  聽到這話,李素華仔細想了一下,好像確實是這么一回事。

  十九歲,還是個孩子,確實太小了一點。

  “誰催伱了。”

  李素華沒好氣的瞪了李杰一眼,而后朝他招了招手。

  “過來,給你哥回封信。”

  “誒,來了。”

  李杰聞言乖乖的爬上炕,等他上了炕,炕上的桌子上已經擺好了紙和筆。

  “我說,你寫。”

  李素華敲了敲炕上的小茶幾。

  “秉義,你的信娘看到了,你這孩子,結婚這么大的事,怎么也不提前和家里商量商量呢……”

  信的開篇,李素華直接劈頭蓋臉的說落了大兒子一通,訓斥周秉義不該就這么草率的和郝冬梅結婚。

  當然,話雖然是這個話,但仔細一琢磨,理卻不是這個理。

  如果真的不同意的話,李素華為什么要隨信帶上匯款單?

  而且還要寄上一些吉春市的特產。

  雖然信中的很多東西還沒買回來,但這并不影響李素華的發揮。

  訓斥那是應該的,她這明顯是做給兒媳婦看的。

  李素華雖然沒讀過什么書,但生活已經足夠賦予她應有的智慧,打個巴掌再給個甜棗,這種淺顯的道理她還是懂的。

  最后,她又埋怨了一番周秉義,埋怨他婚禮辦得太突然,并且要求他什么時候有假期盡快回來一趟,然后在光字片把婚禮給補辦了。

  “暫時就寫這么多了。”

  絮絮叨叨的念了一大堆,信紙已經寫滿了整整三頁,年紀漸長的李素華不禁感到了一陣困倦。

  “昆,幾點了?”

  李素華捂著嘴巴,打了個哈欠。

  “喲,已經11點了。”

  李杰低頭看了眼手表,座鐘在外屋,家里唯一一塊手表又帶在他身上,李素華不問他問誰?

  “哈?”

  聽到這個數字,李素華頓時大吃一驚。

  “十一點了?”

  這年頭沒什么娛樂活動,李素華平時八九點就躺床上睡覺了。

  怪不得感覺這么困,原來已經十一點了。

  “今天就這樣吧,回頭想起什么,明天再寫,我先去睡了,秉昆,你也早點休息。”

  周秉義報喜的信一共寫了兩封,一封是寄到吉春家里的,另外一封則是寫給遠在西南的父親。

  不過因為路途遙遠的關系,周志剛收到這封信時,足足以李素華完了一個多月。

  看到信尾的落款日期,周志剛情不自禁的嘆了口氣。

  身為父親,卻是最后一個知道兒子結婚的人。

  “老周,嘆什么氣啊?”

  途徑的工友看到周志剛獨自一人在那嘆氣,不由關心道。

  “沒出什么事吧?”

  周志剛連忙收斂了臉上的神色,笑著回道。

  “沒,沒什么。”

  “就是大兒子結婚,我這邊趕不回去,感覺有點可惜。”

  “哎呦,家里老大結婚啊。”

  工友并沒有在意周志剛發的牢騷,工地上那么多人,誰還沒發過幾句牢騷?

  “恭喜,恭喜。”

  說著,工友忽然靈機一動,興沖沖的提議道。

  “老周,這么大的喜事,咱們不得好好慶祝慶祝?”

  “晚上,喝一杯?”

  “好!”

  周志剛哈哈一笑,應了下來,他們現在呆的地方,有錢也花不出去,吃穿用度都是單位的。

  唯有酒是自己花錢買的。

  請客,無非是花幾瓶酒錢而已,沒什么大不了的,畢竟他們喝的不是茅臺五糧液,就是普普通通的糧食酒。

  周志剛收到信的這一天,遠在東北邊疆兵團的周秉義,恰好被上級領導叫去談話。

  他的上級領導不是旁人,正是同辦公室的姚立松。

  “秉義啊,你真的考慮好了嗎?”

  姚立松正襟危坐的坐在椅子上,雙手捧著一個搪瓷茶缸,上面印著XX兵團的字樣。

  說話時,他極為嚴肅的盯著攤在桌上的那張紙。

  結婚申請!

  周秉義雖然不是正兒八經的入伍新兵,但知青兵也是兵,組織關系同樣在兵團內。

  因此,像他這種情況的,如果結婚,按照規定是必須要向上級申請的。

  看到姚立松嚴肅的神色,周秉義暗自吞了口吐沫,他以為政策又有了什么變化。

  于是,他試探性的問了一句。

  “姚主任,我這個申請應該沒問題吧?” 新筆趣閣為你提供最快的諸天萬界之大拯救更新,第四十四章 家底免費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