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語小說 > 瞬移:我在星際當霸主 > 第3章 黃金盛世
  “我要賺錢錢,我要暴富富!

  我要變美變瘦變酷酷!”

  手機鈴聲在荒蕪的火星上響起。

  蕭言嚇了一跳。

  瞬移的時候,手機信號也這么好,不得不佩服強大的5g基站,信號到火星還滿格!

  牛逼!

  系統發布任務:一百萬噸黃金,五分鐘之內采集結束。

  同步掃碼,上傳黃金礦石采集視頻。

  點鏈接進行下載。

  “什么,挖黃金?這里有么?系統,你玩我呢!“

  最子糾纏系統瞬移的速度快是快,就是穩定性極差。

  沒有宇宙的系統定位,那真的是隨機降落。

  拼不是手速,而是運氣。

  蕭言所在的地方是烏托邦平原。

  這里到處是玫瑰紅色的土,瑰麗、荒涼。

  找到鐵礦那是很容易的,但是要找金礦。

  還一百萬噸,這根本是開玩笑的!

  ”我躺平,我擺爛,我不玩了!哪里有這么坑人的!“

  蕭言甩下了鐵鍬剛想罷工,結果。。。。。

  ”系統,你他媽的耍流氓!“

  系統把高空放到了空中!

  火星的空氣稀薄。

  他又沒有穿什么宇航服。

  如果超過三秒,那真的就芭比q了!

  ”懲罰,懲罰!不聽系統的話,要接受懲罰!“

  這是霸王條款啊!

  ”行,我挖,我挖還不行么?“

  系統把他扔到了空中,快速地連接了保護裝置。

  ”啟動定位!“

  梁教授在終輸端發出了命令。

  李沖,這一次沒有坑爹。

  真正準確地把蕭言瞬移的位置定在了神的背脊-----火星上最大的盾形多山。

  這就是著名的奧林匹斯山。

  奧林匹斯山自帶光環,遠遠的就有著橙色的光環,美得就象是仙境。

  這是絕對的天選神子,不可褻瀆!

  這里是真正的神山!

  它是珠穆拉瑪峰的兩倍多,寬度約等于夏威夷群島。

  有科學家曾主,它的最后一交爆發,大約在2500萬年前,隨著熔巖變成巖石,火星也被凍結。

  站在這里,蕭言感覺到一種從未有過的震撼!

  這座火山居然有藍色的沙子,一層一層如大海的波浪,另附著白色的冰雪,真的美哭了!

  站在這里,人的生命與時間根本不值一提,在浩瀚無垠的宇宙中,這里是太陽系最高的頂端!

  蕭言落到了地面,那里到處都是閃閃的黃金,一塊一塊點亮著他的眼睛。

  什么叫金色的帝國?

  這里的每一塊都是金礦,步步都閃著亮瞎人的光澤!

  而這金的質地,要比地球上那些化學金要純粹的多。

  金元素在大恒星死亡爆炸時就已經形成!最初黃金是以塵埃和氣體云存在的。

  在地球形成的過程中,黃金的密度比其他元素要大,所以慢慢下沉到地殼!

  再通過火山噴發來到地面。

  火星和地球形成的時間和過程都非常相似!因此火山噴發也會在火星上發生。

  沉積在火星核心的黃金就可能會隨著火山熔巖來到火星表面,日積月累形成火星金礦。

  這古老的金礦,是奧林匹斯山賜予他這份宇宙的貴重的禮物。

  他揮起了工具。

  他同時用自己的意念,把這些一百萬噸金礦收入量子糾纏系統。

  其它的他用工具,他能感覺到勞累,能感覺到實在,能親切地知道自己不是做夢!

  黃金啊!

  黃黃的、發光的、寶貴的金子!

  只要有一點兒,黑的就能變成白的,丑的就能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變成尊貴,老人變成少年,懦夫變成勇士!

  因為成功地采集一百萬噸的黃金和黑美人,得到了20000積分,系統獎勵了一個2.0版本的礦物儲物箱!

  他要把這些自己挖起的金子放過自己的礦物儲物箱里。

  除了交給系統的,其它的都可以是自己的。

  蕭言無比地興奮。他的脈博和心跳都在加快,那激動的腎上腺素在劇烈地分泌,他的大腦系統到處都是興奮的多巴胺!

  如果量子實驗室不是高度保秘的實驗室,蕭言就會在世界宣布自己是人類去火星挖金礦的第一人。

  一直以來,人們對于火星的認知,有很大的局限性。人們一直依賴的是火星車上傳來的信息。

  因為宇宙飛船花費巨大,而且火星旅行太過奢侈種種原因,所以人們一直認為在火星上不可能大批量地開采金礦,一是開采技術有限,還有一點那就是運回地球的成本將大大超出黃金本身的價值。

  量子糾纏系統如果能有更強的穩定性、而被更廣泛應用的話,這將會是超越星際的黑科技。

  如果真的這個系統可以成功的話,那么,這將意味著人類將進入星際旅行的黃金盛世。

  ”太多了,你挖得太多了!蕭言!你小心系統會產生blug,運載量太大,會崩掉的!“

  梁教授發出了系統警告。

  蕭言才停手。

  當然,回到地球還是老規矩。

  除了系統的,剩下的一半估值,梁教授給換支票。

  其它的,蕭言把它們存在了銀行的保險箱里。

  因為喜歡金子的人太多了。

  這就象漂亮的姑娘,被太多的人惦記。

  只想屬于自己,當然得藏起來。

  蕭言拿著銀行保險柜的鑰匙,笑得就象是一個癡漢。

  搏一搏單車成摩托。

  這才沒有三天,他就由一個窮得只靠花唄過活的中二少年,一下子變成了腰纏萬貫的富翁。

  他能不美么?

  ”我要花錢錢,我要買車車。“

  他一邊唱一邊開心地到了4s店,挑了一輛漂亮的蘭博基尼。

  他又看到了一輛帥氣的敞篷跑車。

  然后,來了一個買油條加大餅的騷操作。

  他自己開著蘭博基尼,叫4s店的老板親自開著敞篷跑車開車送貨。

  當這兩輛超極帥的車子開到他們所租小區樓小的時候,那些和他一起住著的考研黨用著羨慕嫉妒恨的眼神看著蕭言。

  ”喲,幾天不見,你發財了?“

  ”對啊,這車是你的么?“

  ”租一天花不少錢吧!“

  ”那哥們是你家親戚么?“

  發財了,就不能錦衣夜行。

  如果不是怕老爸老媽以為他做了什么錯事而造成誤會,如果不是怕老爸老媽會血壓升高,他一定會衣錦還鄉。

  人性的本質就是囂張。

  不顯擺就不是少年!

  人生得意馬蹄急,一日看盡長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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