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語小說 > 三國之經天緯地 > 第十四章:參眾兩院
  劉緯把立法權交給了眾議院,參議院還剩下什么權力?所謂監督權,聽著好像沒什么了不起,這些“貴族議員”,豈不是都成為了擺設嗎?

  這就要介紹一下,議會監督權的內容了,他們不僅可以監督各級官吏,更可以表決通過彈劾案,罷免丞相,這個權力,難道還不夠大嗎?

  可能有人會問,監督各級官吏,那不是督察院的職責嗎?非也!督察院雖然也有監督之權,卻主要針對的是各級官吏違法亂紀的行為,而議會呢,則是監督各級官吏為政治民是否盡職盡責,是否合格!

  簡言之,督察院的職責是反貪腐,整肅綱紀;議會的職責,則是預防懶政、怠政和惡政的出現,這些行為,許多并不違法,督察院管不著,就由議會來管了!

  如此一來,那些當官的不僅不敢貪污腐敗,更是必須兢兢業業,盡職盡責,偷懶都不行,更別說欺民害民了,權力有人監督和限制,才能吏治清明,一堂正氣!

  為什么自古以來,中國歷代封建王朝都無法解決貪腐問題,以及官員昏聵瀆職等問題呢?說白了,就是缺乏監督機制,以及人治取代了法治等因素造成的!

  劉緯想要打造的,就是一套各自獨立,且相互制衡,相互監督的政權體系,有了監督,才能遍地清官能吏;沒有監督,人性自私的一面會無限膨脹,僅靠道德和操守來約束,清官能吏,將鳳毛麟角!

  注意!必須是各自獨立才行!用自己人去監管自己人,純屬掩耳盜鈴,無異于讓耗子看守糧食!貪腐問題無法解決,說白了就是制度有問題,所以,無論你如何嚴刑峻法,殺一儆百,也無濟于事!

  話題稍微扯得遠了點,不過,卻是為了說明,議會的監督權,其實是十分重大的一項權力!對于那些不合格的官員,議會有權提出罷免要求,甚至是丞相他們都能彈劾,你說這個權力,大不大?

  除此之外,由皇帝提名的大理寺卿,以及督察院御史大夫人選,議會也有表決同意或否決的權力,甚至皇帝決定發動對外戰爭,也得議會表決通過才行,否則,他一兵一卒也不能動!

  這也就意味著,議會的監督權非常之大,連皇帝的一些權力,都受到他們的限制,你說參議院的議員們,有沒有存在感?有沒有話語權?

  如此一來,問題也出現了,參議院的權力這么大,難道就不怕他們為所欲為,肆意胡來?

  需要注意的是,監督權,不是一項直接的權力,而是間接權力,要想利用間接權力,達成直接的目的,非常困難!

  你可以判定別人是對是錯,卻不可以指出究竟怎么做是對的;你可以否定別人的做法和政策,卻不可以直接提出你的做法和政策,否則就是涉政和越權!

  那么議會可不可以頻繁動用彈劾罷免的權力,使各級官吏治政治民,符合自己的期待呢?不行!如果議會經常動用特權,惹得天怒人怨,皇帝有權宣布解散議會,重新選舉!

  所以,別看立法體系、司法體系和政權體系是各自的獨立系統,卻需要找到一個令大家都滿意的平衡點才行,若是鬧僵了,到最后誰都沒法收場,你要是一名參議員,卻整天想著只為自己的私利,將寸步難行,最后連議員資格都保不住!

  不過,監督權本來就是屬于議會的,現在,卻要被眾議院分走立法權,原來的這些參議員,還是等于失去了一部分權力呀?他們豈能甘心呢?

  沒關系,因為劉緯決定,雖然議會今后分為參眾兩院,各自職能不同,但參議院有權否決眾議院通過的議案,發回重新審定表決!如此一來,參議院的監督權,可謂發揮到了極致,不僅能監督丞相、官員和皇帝,更能監督眾議院!

  可能有人會擔心,給了參議院否決權,眾議院的存在就成了雞肋,將毫無話語權!需要注意的是,參議院否決眾議院的提案,并不是一票否決,也得通過表決才行,而且,是發回重新表決,不是永遠都不同意!

  就比如這《反壟斷法》吧,如果參議院認為,眾議院表決通過的法律條文,侵害了大家族和大商人的利益,他們可以否決駁回,但是當眾議院修改了法律條款以后,再次表決通過,參議院就得考慮考慮新的條件是否能接受了,否則,眾議院可以無休止地提交表決通過的法案,你還能回回都否決嗎?

  嗯,可能就是有些人比較任性,只要不符合自己的利益,你拿來一次,我否決一次,就是不同意,又該如何?那么,眾議院將有權越過參議院,提起抗訴,要求皇帝解散議會,事情鬧大了,造成兩院分裂,最后的結果,只能是兩敗俱傷!

  如此一來,參議院就不能太任性了,你是有否決權,卻要尋找一個平衡點,追求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所以,還不如與眾議院達成妥協,只要新的法案,是大家都可以勉強接受的,就沒有必要非得去否決!

  除此之外,劉緯還在電報當中明確宣布,眾議院議員資格,任期五年,可以連任一屆,最高十年!參議院議員資格,終身享有,除非皇帝解散議會,也算是給他們的一項特權吧!

  劉緯為什么要這么做呢?因為他的心里十分清楚,大族和富戶,雖然有其反動性,卻也不是一無是處;普通民眾和百姓,雖然代表了更廣泛的人民利益,卻也有其局限性,亦需加以限制!

  無論富人還是窮人,無論貴族還是百姓,都是大漢子民,若厚此薄彼,是不公平的!

  況且,誰說窮苦百姓就一定是好人?地主和富戶就一定是壞人?刁民也有不少啊!你明明是為他們好,他們卻不能理解,極力反對的情況,也并不少見!

  總之,參議院和眾議院,說白了就是“貴族議會”和“平民議會”,他們既是一個整體,又能互相制衡,把階級矛盾化解于此,而不必通過暴力手段去解決,何嘗不是一種有益的嘗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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