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語小說 > 三國之經天緯地 > 第五十八章:道歉賠償
  縣令趙愷,終于查明了真相,處罰了誣告的李狗兒和做假證的王坡,隨即他真誠地向苦主程明,行大禮謝罪,并表示愿意自己掏錢,賠償程明的精神損失,以為補償!

  不過,這三貫錢……聽起來確實少了點,卻已經是趙愷傾盡家資,能拿出來的最大一筆錢了!

  趙愷是個清官,從不貪污挪用一文錢,更是不收受賄賂,只憑那點微薄的俸祿糧米,養家糊口而已!

  尤其是現在的蜀中,糧食產量大增,糧米的價格也是一路走低,因此他一年八百石俸糧,所能換得的銅錢數量也是越來越少了,刨除正常開銷,盈余所剩無幾。

  三貫錢,實際上就是三千枚五銖錢,趙愷為官數載,就積攢下來這么點余錢,僅相當于手工業者仨月工資,其清廉操守,可見一斑!劉緯在一旁,所見所聞之時,內心也是深有感觸!

  據史料和出土文物佐證,按照歷史專家推斷,漢代一石,大概等于今天的15公斤左右,那么八百石則相當于12000公斤!如果簡單地按照如今的米價換算,以5元人民幣一公斤為基準,八百石的年俸,大概相當于今天人民幣6萬元左右!

  不過,因為袁隆平院士的杰出貢獻和科技化農業生產技術的發展,我們現代的米價與漢代糧價相比,不可同日而語,那是相當便宜,因此這八百石糧米,在漢代的價值,絕不止6萬元人民幣的水平,至少翻三倍以上,應該是20萬元左右,更為恰當。

  一名縣令,一年工資20萬元,看起來也挺多了,可是您要知道,這20萬元,可不是他一個人的工資!

  我們現代詞語所統稱的官吏,實際上在古代,并不是一回事!官是官,吏是吏,朝廷每年發放俸祿糧米的,都是“官”,而“吏”是不在編的臨時工,朝廷是不給發工資的!

  漢代縣令之下,還有許多官員,包括功曹、縣尉、縣丞、主薄、少府、書記士、賊曹、門曹、掾史、游徼、閭師、縣佐和縣史等,這些門類繁多的職稱,都屬于“官”,也是吃朝廷俸糧的人。

  可是偌大一個縣,地域廣闊,人口眾多,就憑這哥們幾個,能治理得了嗎?于是,“吏”便出現了,包括文吏、稅吏、掾吏、獄吏、門吏,還有差役、衙役、先生(師爺)以及各類走卒、雜工和仆役等,動輒數十上百人之多!

  這些吏員,雖然也算官府中人,卻是縣府在當地所雇傭的臨時編制員工,薪俸是由縣令和各級官員給發。那么,他們拿什么發?國庫錢糧?那是動也不能動的!百姓賦稅?打那個主意就是犯罪!于是,就只能用自己的俸祿給這些吏員發工資了!

  由此看來,縣令一年20萬元的收入,多嗎?太少了!這就相當于一個老板,開了家年盈利額只有20萬元的小公司,卻要養活幾十上百人,捉襟見肘,杯水車薪啊!

  因此,趙愷傾盡積蓄,卻只能拿出三貫錢來賠償程明,倒也算情有可原,不過還是顯得太寒酸了點,即便他為官清廉,也不至于窮苦潦倒至此吧?當官把自己當成個窮人,簡直難以置信!

  升官發財,是古人根深蒂固的一種思想,這也就意味著,升官和發財是緊密相關的!可若照我們的計算,當官非但不能發財,還得甘守清貧,那為何還有許多人,腦袋削個尖,想要去做官呢?

  可能您會說,很簡單啊,發財的都是貪官唄,貪污受賄,不就什么都有了!其實,還真就未必!

  所謂貪污,是將賦稅或國家的錢糧貪墨挪用,中飽私囊;所謂受賄,是收取他人賄賂,利用職權為其牟利。

  這兩項,在古代都是極重的罪名,為封建統治者所不能容忍,一經查實,都會嚴懲!尤其是明君圣主當朝的時代,官員們根本不敢明目張膽地大肆貪污受賄,是要掉腦袋的!

  有那么一句話叫: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里的清,指的是清廉,不是清朝。意思是,即便你是個清官,當三年知府,就能賺到十萬兩銀子,這不是發財是什么?

  既然是清官,不貪污不受賄,俸祿又十分微薄,那這些錢又是怎么來的呢?實際上,官員們除了俸祿之外,還有大量灰色收入!比如淋尖踢斛、大斗收糧、高額火耗、攔關設卡、陋規年敬等等許多方式!

  這些撈錢方式,我們就不展開介紹了,否則數千上萬字都打不住,只總結概括一句:全是從老百姓身上榨取的利益,而且關鍵是,這樣的撈錢方式,并不違法!

  之所以說這些是灰色收入,卻不是黑色收入,正因為此!封建統治者嚴懲貪賄,卻對此類行徑,并無限制和管束,甚至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任憑官員吸百姓的血汗!

  究其原因,其實很簡單,朝廷也缺錢啊!皇帝默認官員們的灰色收入,實際就是不想承擔更多的地方開支,否則縣衙辦公經費,怎么還要縣官自己來掏呢!

  尤其是到了明清時期,這兩個朝代的官員俸祿,是歷史最低的,而且還動不動就不能兌現,簡直就是逼著官員壓榨百姓,撈取油水,不然官員自己也得餓死!

  封建統治集團,雖然嘴上說什么“社稷為重君為輕,民為社稷之本”,還有什么“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鬼話,可實際上真正把百姓當人看,以民為本的皇帝,幾乎不存在!他們克扣官員薪俸,并默認官員們的灰色收入,就等于是把維系龐大官僚機構的成本,強行轉嫁給了普通百姓!

  險惡用心,何其毒也!劉緯是來自后世的穿越者,精通歷史,他對這一切,自然了如指掌,眼見趙愷為官幾年,卻只能拿出三貫錢來,也是立時有些動容了!

  這說明,趙愷此人清正廉明,與民秋毫無犯!其他官員利用制度漏洞,撈取灰色收入,可他卻沒有向百姓榨取一文錢,以至于窮困至此!

  其實在此之前,劉緯一直抱定了一個心思,那就是即便趙愷能平反冤案,還程明一個公道,這停職反省的處罰也是免不了,劉緯甚至打算罰他俸祿一年,以示懲戒!

  可眼下,劉緯有些感動了,更是不舍得再那樣處罰趙愷!此人,真是個清廉的好官,雖然斷案時出現了錯誤,卻不能抹殺他以往的表現和政績啊!若是再罰他一年俸祿,趙愷一家老小非得喝西北風不可!

  “程翁所損,寡人償之!”眼見此情此景,劉緯突然開口了,并喚來張順,取過一張漢中制錢總局發行的,面值為一萬貫的交子,起身來到程明面前,親手遞給了他。

  “啊?大……大王!”這富翁程明,突聞劉緯自稱寡人,連忙仔細地打量一下他的面容,這才終于認出了劉緯的身份,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驚得嘴巴都合不攏了!

  其實程明從剛才開始,也注意到了縣令趙愷側手邊坐著的,這個器宇不凡的年輕人,可他一身便裝打扮,而且身居下位,程明壓根也沒想到會是漢王殿下!

  “程翁所屈,寡人深感愧之,必當整肅官紀,改革弊政,不使此等冤案,所再生也!”劉緯忽然拱手,向程明深施一禮,十分誠摯地道了歉,并立下如此誓言!

  換句話說,劉緯等于是把這判錯案的罪過,攬到了自己身上,他覺得,是制度和流程的問題,才會造成結果的錯誤,這不是趙愷一個人的責任,也是他這位領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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