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語小說 > 李斯科的美國生活 > 第八十八章 街頭表演
  廣場預留有專門給街頭表演的地區,李斯科按照指引去交了錢,鏈接好自己的音響和話筒。

  有人看到這里打算表演唱歌,已經在旁邊等著了,李斯科按照規矩,把吉他的盒子擺開放在話筒前面。

  嚴格的街頭藝人還要做一份自己擅長的歌本放在前邊,方便游客可以點曲,不過在李斯科這里全部省略掉了。

  試了試音,吉他被卡魯保養得很好,不需要怎么調音,李斯科試了試姿勢,就準備開始表演了。

  一陣悠揚的吉他聲前奏響起,往來的游客有幾個在他面前停留了。

  李斯科清澈的歌聲從話筒中傳了出來,“恍若天堂,西弗吉尼亞

  蘭嶺山,雪蘭多河

  那里的生命比樹木古老。”

  李斯科重生之后,不僅身體條件讓自己很滿意,嗓音也出乎他的意料,前世他就喜歡唱歌,不過不好意思表演給別人看,都是自己一個人哼著。

  在繁忙的工作下,還能抽出時間去學習吉他,可以看得出他對音樂的熱愛。

  他覺得音樂和文字一樣,都能帶給人們情緒的波動。

  當然還有好的電影。

  現在唱的這首歌是歌手約翰.丹佛的代表作,他是美國老牌的鄉村歌手,也被譽為“鄉村音樂的代名詞”。

  李斯科喜歡的這首歌是前段時間寫作時聽歌時發現的,主要內容講的是對田園生活的向往和渴望,更是能從其歌聲中倒映出一副置身于鄉間小路的歡快場景,李斯科在牧場里放這首悠揚的歌曲,聽著歌手動情的吟喚,感覺心情十分放松。

  大都市的繁華總是千篇一律,鄉間的美景卻總能于無意間捕捉每一個屬于自然的生靈。

  李斯科對于這個觀點總是贊可的。

  駐留的令人越來越多,李斯科的聲音清澈,透亮,很好的把這首歌曲表達的身臨其境。

  他面前的琴盒已經零零散散的有了一些小費,算是個開門紅。

  一首歌曲唱完,群眾已經鼓起了掌,李斯科平時放松的臉上染上一抹羞澀。

  自己一個人在家表演和在一群人面前的感受是不一樣的,李斯科并沒有這種經歷,下意識覺得有些害羞。

  他拿出背包里的水,擰開喝了一口,潤了潤喉嚨。

  仔細想了想,又彈奏起一首他從小到大聽得最多的音樂。

  前奏是一段和旋,節奏有些歡快。

  “人們說你就要離開村莊

  我將懷念你明亮的眼睛和甜蜜的微笑

  我知道你將帶走所有陽光

  它曾照亮我的路。”

  這首歌是加里森的牛仔之歌,李斯科小時候家里經常放這首,牛仔們聚會必不可少的合唱曲目也是這個,柯爾特和公雞也是對這首耳熟能詳。

  這是一首加拿大民歌,主要內容講的是墾荒種地、建設家園、發展城市,最終將野牛出沒的荒原變成了人們生活的家園的意思,也有著牛仔的愛情故事。

  是博那一代最喜歡的歌,他們騎在馬背上,哼著這首歌放著牧,生活自在的很。

  這種放松的音樂,也很能引起游客的共鳴,從面前不斷增多的小費就看得出來了。

  李斯科慢慢也開始放開了,身體隨著吉他的彈奏搖曳著。

  已經唱了幾首了,李斯科也感覺有些累了,他打算再唱最后一首,就離開。

  因為廣場上的位置是有限的,李斯科進來的時候只交了一個小時的錢,畢竟他只是客串,為此耽誤別的真正以賣唱維生的歌手今晚餓肚子就不太好了。

  最后一首打算把氣氛炒起來,讓人們熱鬧熱鬧,他選擇了一首大家都會哼唱的歌曲《帶我去你的心》。

  作為06年流行性很強的英文歌,李斯科當然知道這首歌是翻唱的歌神的吻別。

  “藏身于雨雪之中

  努力忘記,但我怎能就這樣離去

  看著熙熙攘攘的街道

  卻只能聽見自己的心跳

  這么多的人在世界上

  請告訴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像你一樣的女孩

  將我留存心間與你的靈魂相伴”

  這首由歌手組合邁克學改編的,在英文流暢的地區都很出名。輕快的節奏,和歌神的版本相比,少了一份哀怨,多了幾分深情,編排清新動聽,歌詞淺顯易懂,所以唱起來朗朗上口。哪怕你不知道這首歌叫什么名字,也可能在路邊的哪個街角聽過它的片段。

  “將我留存心間與你的靈魂相伴

  給我你的手,在我老去之前

  問情為何物在我們彼此離開前

  問奇跡上演”

  人群中已經跟著哼唱,朗朗上口的節奏,讓人忍不住和著。

  一首終了,掌聲再次響起,李斯科鞠了一躬,收拾起自己的行李來,人群也開始散去。

  “嘿。”李斯科剛裝完,就聽到一聲脆耳的聲音。

  抬頭,是幾個人,分別拿著樂器,兩個女孩子,兩個男孩子的四人組合,看年齡應該是學生。

  “我馬上就走了。”李斯科解釋著,他看得出來這個樂團類型的表演團隊是自己之后租位置的。

  “沒關系,”領頭的男生穿著皮夾克,看起來很熱情的跟李斯科攀談。

  “我叫杰恩,我們在旁邊看你很久了,你的聲音很清脆,真的是很棒的演出。”

  李斯科有點摸不著頭腦,“謝謝。”

  “別誤會,我是英國人,來這里旅游的,他們都是我的同學。”

  杰恩一頭紅色的短發,看起來很有藝術氣息,李斯科又看了看別的同伴,都是長相很出眾的。

  “你好,叫我李就好,我是美國人,也是來旅游的。”

  李斯科雖然心態有點老,他打交道的人群都是三四十歲的人群,所以行為和方式不免帶了點嚴肅。可是他實際年齡也不過剛二十四歲,正是別人大學畢業的時候。

  經過攀談,李斯科知道了另外一個男生叫巴頓,兩個女生麥金色頭發的叫伊莎貝拉,一個棕色頭發的叫莎莉絲。

  他們是一支英國電子樂隊,都是倫敦藝術大學的學生,放假期間來這里旅游,順便一路表演掙點路費。

  李斯科當然不信他們是沒錢的家庭,看幾個人穿著打扮,都知道背景深厚,而且學的起藝術的有幾個是普通家庭的。

網頁版章節內容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閱讀最新內容

請退出轉碼頁面,請下載好閱小說app 閱讀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