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語小說 > (快穿)替身我是專業的 > 第806章 末世002
    明代簡單的分析了一下傅聞越,他喜歡優秀的強者,比如說他心目中的那個白月光,白月光很優秀,優秀到傅聞越一度自卑的覺得自己配不上他,所以在原主投懷送抱的時候,他才會勉強答應。

    明代如果一味的投懷送抱,非但不會引起傅聞越的注意,還會引起對方的反感,他要變強,變成一個讓傅聞越仰望的存在,那個時候,傅聞越眼里才能真正看得到明代,到時候他再稍稍流露出一絲自己依舊對傅聞越念念不忘的意思,如此一來二去,或許他還有機會征服傅聞越。

    想法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明代看著自己現在這么一副恐怖的樣子,不由悲從中來,這年頭,哪個神經病會喜歡一個丑陋無比、惡心巴拉的喪尸?

    明代欲哭無淚。

    “宿主別怕,我剛給您安排了一個金手指,請注意查收。”

    明代一臉的狐疑,從來都是摳搜的系統還舍得給他安排一個金手指?

    什么金手指也安慰不了,他渾身血洞的糟心模樣。

    “宿主大人,您看了就知道啦。”

    明代點開系統空間里的背包欄,里面孤零零的躺著一個禮包。

    明代顫顫巍巍的點開,他身上光芒一閃,金手指這就上身了?

    明代還不知道這是個啥東西。

    .

    系統666,“嘻嘻嘻,這個金手指怎么樣?”

    明代,“什么怎么樣?”

    系統666,“你檢查一下自己身上。”

    明代當真就翻開自己的衣服看了看,起初他沒忍心看自己的身體,怕被上面血肉橫飛的樣子給嚇到,等他顫顫巍巍翻開自己的衣服去看自己的身體時,明代震驚了。

    他身上無數喪尸啃咬出來的可怖傷口全部不見了?

    系統666嘻嘻笑道,“意不意外,驚不驚喜?”

    有了這個金手指,他們家宿主就可以在喪尸與人類之間隨意切換。

    跟喪尸在一起,喪尸會把他當成同類,跟人類在一起,人類也可以把他當成同類。

    用末世的專業術語解釋大概就是,明代算是個半尸?

    明代將信將疑的隨意去了一個辦公室,翻開一個抽屜找到一位女士之前用過的包包,從里面掏出一把小鏡子,當看到自己那張漂亮精致的臉時,明代松了一口氣。

    還好還好,他現在依舊是個人樣。

    他經過那些喪尸身邊的時候,那些喪尸毫無反應,顯然是把自己當成了同類。

    明代對這個金手指表示很滿意,他開心的笑起來。

    如此,他是不是就可以在這個末世橫著走了?

    系統666,“大概吧。”

    明代這下可嘚瑟壞了,他在喪尸群里如入無人之境,之前腦子里還回蕩著原主被喪尸啃食的慘叫聲,這下他都敢于喪尸對著臉看。

    也不怕晚上做噩夢。

    明代表示他胃口好的很,也不用怕被惡心的吃不下飯。

    他身上這件衣服是不能穿了,他挨個辦公室搜索了一遍,還真叫他找到一套干凈的適合他穿的衣服,還找到了礦泉水跟許多零食。

    無奈這里喪尸多,活人沒有幾個,活著的大概也就傅聞越他們幾個人。

    傅聞越明代倒是不擔心,畢竟他是主角,一定能活著走出去,跟著他的那部分人,少數幾個炮灰會送了命,被喪尸吃掉,大多數人應該都能活下來,畢竟他們將來會成為傅聞越身后的中堅力量。

    末世最重要的是什么,當然是物資了,有食物有水才能活下去。

    這家公司儼然已經被喪尸占領,沒幾個活人了,明代絲毫沒有心理壓力的挨個房間搜索過去,他背上背著一個雙肩包,里面裝滿了水跟食物。

    等他看到走廊里密密麻麻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竄的喪尸時,明代又看了看自己,他穿的似乎太干凈了,他就這么旁若無人的行走在喪尸群里,顯得未免太過突兀了一些。

    而且他這個樣子著實有些扎眼,看起來也太過輕松了。

    畢竟這里可是末世,他看的那些電影里,許多人會為了一點食物大打出手,殺人搶奪也是很平常的事情。

    明代并不想被人惦記,但他也不想扔掉背上的雙肩包。

    末世里,他不僅要提防喪尸,更要提防那些窮途末路,什么事兒都做的出來的人類。

    明代想了想,又退了回去,他重新找了一套不起眼的衣服套在了身上,就是那種他身處喪尸群之中,別人也不會覺得他另類的那種衣服。

    做完這一切,明代就站在了喪尸群里,一邊喝水,一邊咔嚓咔嚓的啃薯片,他啃的很是起勁兒,那些喪尸聽到動靜全部朝著明代包圍而來。

    然后這座幾乎沒什么活人的辦公大樓里就出現了這么一個奇景,明代被密密麻麻的喪尸圍在中間,他則坐在地上心情看起來很是不錯的吃東西。

    喪尸們也餓啊,可明代身上的味道聞起來也是喪尸的味道,完全勾不起喪尸們的食欲。

    明代吃飽喝足,心滿意足的拍了拍手掌,這才感覺整個人都活了過來。

    唯一讓他覺得比較滿意的是,他雖然變成了喪尸,但活的依舊像個人樣,還可以吃想吃的食物,而不是餓了去啃人肉,這樣的情景想想就頭皮發麻。

    他沒有急著去找傅聞越,而是在這座死寂又到處布滿喪尸的大樓里尋找起來,他還想去看看有沒有別的生還者。

    這么偌大的一個實驗大樓不可能就活下來這么幾人,總還有其他運氣好的人活下來。

    反正他知道這個世界的大致發展規則,最后他只需要在傅聞越必經的路上等著他就行了。

    主要是這個樣子的明代不敢隨意出現在傅聞越面前,雖然原主跟了傅聞越一陣,但他們之間是清白的,傅聞越也不見得對原主有多少好感,況且他被簡賢宇這個王八蛋推進喪尸群里的時候大家可是有目共睹,在傅聞越以及他身后狗腿子們心里,明代已經是個死人,再見面的時候他應該是以喪尸的身份出現才對,要是讓他們見到自己活生生的人模樣,還不得把他抓進來送進研究所?

    到時候明代可就危險了,他可不想供人研究,他實際上對末世還挺好奇,憑借著他現在特殊的身體,他可以毫無顧忌的到處走走看看。

    當然只要不遇見傅聞越一伙人,他就可以以人的身份繼續生活下去。

    可惜明代轉遍了整座大樓都沒有再遇見其他的生還者,這讓他微微輕嘆了一聲。

    末世來臨,人的生命如此脆弱。

    如此這里也就沒有繼續待下來的必要了。

    為了不讓自己顯得太過扎眼,明代特意翻了一瓶番茄醬,將自己身上穿的白襯衫涂了涂,又往自己臉上涂了兩把。

    這樣明代整個人看起來就比較狼狽了,只要不是湊近了,聞到他身上的番茄醬味道,就算他混在喪尸群里也沒人會覺得他還是個人。

    換言之,如果他以這副形象混在人群里,他滿身狼狽,大家也不會對他起疑,末世嘛,大家時刻都在逃命,狼狽點也是十分正常的。

    一轉眼,明代就出現在了大街上,肉眼可見之處,一片狼藉,許多無主的車輛停在馬路上,車身上滿是鮮血,許多的車里還坐著張著血盆大口想要出來的喪尸。

    這幾乎成了一座喪尸國度,到處都是漫無目的溜達的喪尸,只要見到活人的氣息,原本緩慢僵硬的喪尸便會瘋了似的朝著那個鮮活的人沖去并將他撕碎。

    到處都是一副殘敗不堪的景象。

    明代也是難得良心發現,身處這樣一個末世,猝不及防的人類一定會覺得茫然無助恐慌,甚至絕望。

    大多數人甚至都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便被自己的家人突然撲倒咬住,他們在茫然中變成了喪尸中的一員。

    想想還挺悲慘的。

    既然他從系統這里得了這么一個金手指,能在末世毫無負擔的活下去,那他就順手救下還活著的人好了。

    明代在城里一邊搜尋物資藥品,一邊準備救人,變成喪尸之后,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他不睡覺也不會覺得困,也不會覺得累,而且他身上的傷口會快速愈合。

    之前他被喪尸咬得滿目瘡痍,得到系統贈送的金手指之后,他身上的傷口就全好了。

    他現在的模樣比起人類時候的模樣,除了顯得過于蒼白,溫度低于常人之外,好像也沒什么太大的區別?

    這時明代路過一家藥店,藥店門口有許多喪尸徘徊,明代往藥店里面看了一眼,發現藥店里面也有喪尸,兩個穿著白大褂的營業員,還有幾個穿著便服的顧客。

    明代眼見四周無人,便打開門走了進去,喪尸聽到動靜齊齊朝著明代身邊靠攏,在聞到明代身上同樣屬于同類的氣息之后便呆呆的停住了。

    明代嫌棄的不行,他將自己跟前的那幾個喪尸踢到了一遍,嘴里還笑罵道,“伙計,不要用你們那流膿的眼睛看我,太辣眼睛了。”

    還有那撲面而來的腥臭味道,差點把明代給熏暈過去。

    明代抬起自己的胳膊聞了聞,他身上應該沒有這些腥臭的味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