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語小說 > 打工情事:那些年我們曾經相愛過 > 第1013章 要離婚也可以,除非她能證明孩子是我的!
  何嫣然看著我,有些擔憂地道:“我懷孕了!”

  我則說道:“真的?這不是好事嗎?你不是一直想要個孩子嗎?”

  她則擔憂地道:“我是想有個孩子,可是這孩子來得似乎不是時候啊!我不能因為這個孩子再和這個欺騙我的男人過吧?”

  見何嫣然一臉擔憂,于是我說道:“如果你覺得他真的對你不好,那還是盡早離婚吧,這樣或許對雙方都好。至于孩子,你也可以自己好好生下來的。就算是靠你自己,也是可以好好養大的吧?”

  何嫣然有些感激地看著我,“肖東,謝謝你,幸好還有你在。但其實我是想讓你給我一個孩子的,可是,我又怕給你帶來困擾。所以就一直沒有這樣做。不過,現在這樣也好,也算是有得有失吧!不過,我現在不想告訴他,一切等到離婚之后再說吧!我怕他又生出什么事端來。”

  對于她的想法,我表示理解。她之前一直擔心自己不能懷孕,只是沒想到卻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懷孕的。人生的事情,真的是難以預測的。

  我看著她,覺得心里一陣感嘆,于是對她道:“嫣然,也許我不應該一再勸你嫁人吧?我也沒想到會成這樣的!”

  她對我一笑,“我知道,你是為了我好,這樣的事情也不是你能預料的。我自己作為當事人都沒有發現,以前我覺得他人很可靠的,看來也是真心對我好的,哪知道結婚后他很快就原形畢露了。看來是他偽裝得太好了。其實我也應該能想到,他談了好幾個女朋友,都是同居不久就分手了,一定是有原因的。看來以后還是要帶眼識人啊!”

  我看著她,說道:“你以后還想嫁人嗎?”

  她看著我,無奈一笑,“這個不好說了,為了孩子,當然是最好找一個男人過日子的好,不過,要是這個男人對我和孩子不好,那我也就寧愿做個單身媽媽了。反正,不靠男人,我也能把孩子養大的。”

  我聽她這樣說,心里也覺得放心了一些,于是對她道:“嫣然,既然你想好了,就按你的想法去辦吧!這婚要離就盡快吧!他既然這樣對你了,也就沒必要再將就了。有什么要我做的你只管開口。”

  “還是算了吧!我不想讓我的事牽連你。畢竟這多少會對你的名聲有些影響的。你現在也是有身份的人了。我能自己解決的。”她對我感激一笑道。

  邊說,她又要喝咖啡,我則把她的咖啡給拿掉了,說道:“既然有了孩子就要當心一些,好好把孩子生下來。對他好一些。”

  她對我笑笑,“好的,肖東,謝謝你,還是你心細!我會注意的,你說得對,我能有一個孩子不容易,我想,有了孩子后,就算不找男人,我也能過得好好的。”

  我則說道:“這個就隨緣吧,如果真的有好的男人,當然要珍惜的,你也應該對自己好一些的。”

  之后,我們又談了一會兒,之后我們各自開車回了城里。

  當晚,我還是告訴了柳玉蓮關于何嫣然的事情。

  柳玉蓮也一臉感嘆,說道:“看來。這個何嫣然也真是有些可憐的,但愿她能過得好一些吧,畢竟我們都是女人,我也能理解她的不容易的。要不,肖東哥,你能幫她的還是幫她一下吧!但是,一定要有分寸啊!”

  我心說,看來柳玉蓮對何嫣然的印象是好了一些吧!可能女人天生比男人更富于同情心吧?

  可是,幾天后,我又接到何嫣然的電話,她說周濟民不愿意和她離婚,說他還沒有玩夠她,甚至不顧她懷孕了,還要和她強行做房事。并且說要他答應離婚也可以,除非何嫣然倒給他五百萬做為補償。

  我一聽,當下火冒三丈,這樣的男人也實在太不是東西了。人家都有了你的孩子了,你還要這樣對她?

  我知道,何嫣然給我打電話,就說明她真的很為難了。

  我于是找到了周濟民。

  何嫣然和我一起去了他家。

  周濟民看到我來了,神色中還是有些忌憚的。不過他還是說道:“肖總,我們夫妻之間的事,還是和你沒關系吧?我知道你和她以前有一腿,但那不是過去的事嗎?現在,她和我結婚了,就是我的妻子,我們的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你也是有身份的人,插手我們的事還是不合適吧?”

  我冷眼看著他,說實話,他這樣的男人我真的沒看在眼里,以我現在的實力,他真的入不了我的眼。

  于是我平靜地看著他,開口道:“周濟民,你少和我說這些,何嫣然確實之前和我有關系,但那是她心甘情愿的,而且,這一切,你婚前也是知道的,你也說過不介意她的過去,可是你婚后是怎么對她的呢?我雖然和她沒關系了,但我們還是朋友,你不是答應過她要好好對她的嗎?你做到了嗎?你就是一個騙子!我是有不少的女人,但是每一個女人,我都是真心對待的。從來也沒有想過要傷害她們,更不會強迫她們。你又是怎么做的呢?我勸你最好配合一點,你們兩人好聚好散。如果讓我知道你故意為難她!我絕對不會放過你的!我有的是辦法讓你難受的,對你這種小人,我也沒什么好客氣的。”

  周濟民顯然被我的氣勢震懾住了,況且他本就理虧。

  只是他還是說道:“我當然愿意和她離婚,她這樣的女人,我可不想和她一直過下去,只是不可能說離就離,還是應該給我補償吧?”

  我憤怒地盯著他,“你還好意思說這些,你不臉紅嗎?我勸你馬上在離婚協議上簽字,不然就法庭上見,到時恐怕你不但得不到一分錢,甚至你現有的財產還要分一半給她!因為是你虐待她,欺騙她,你是過錯方!”

  周濟民不服氣地看著我,“肖總,我知道你家大業大,可是我家的事還輪不到你管吧?”

  我則看著他道:“遇到不平事,人人都可以管,我為什么不可以管?何況我還是她的朋友!如果我是你,要把這字簽了,你們從此一別兩寬!各自安好!”

  哪知周濟民卻來了句,“要我簽字也可以,除非她能證明孩子是我的!這不過分吧?我可不能戴這頂綠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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