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語小說 > 逼婚當天,我隨手拉首富去領證 > 第335章.獵殺時刻
  法官敲了小錘子喊肅靜。

  等現場安靜下來,李民安的律師才反駁,“李小寶確實系丁小蔓女士所生,但僅憑三個人表現親密這一點來定論他就是李民安的孩子未免太過兒戲了。”

  原告律師反問,“那請問李小寶是誰的孩子?”

  李民安的那個律師是法庭指派律師,他因為請不到律師所以申請了法律綜援。

  一般來計,做法援的律師分為兩種,一種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員,閑時兼職來做律師,另一種則是律所正規的的執業律師,這種律師一般收入不高,做法援律師增加點收入。

  李民安的律師就剛好是后者。

  這個律師平時不溫不火,能力一般又年歲漸長,屬于再不混出點名堂就要轉行的那類人,正苦于沒有出頭的機會呢,一聽說要跟李民安打官司的人是厲氏的這不就來了精神?

  跟厲氏打場官司,那比自己瞎碰瞎撞好幾年都要強,萬一要是僥幸贏了,他的出頭之日也就到了。

  有些人為了成功不免劍走偏鋒。

  李民安的律師胡謅起來也是似模似樣,“法官、陪審員,在這里容許我講一個凄美又動人的愛情故事,故事的主角就是今天在法庭之上的被告李民安。

  李民安先生跟結發妻子林舒喬女士,屬于校園戀愛,情竇初開的年紀遇上,荷爾蒙作祟,于是在心智不成熟的情況之下做出沖動的舉動,兩個小孩子就這樣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這婚姻又豈是談戀愛?婚后的生活一地雞毛。

  林女士這些年都沒有上過班,一直是李先生賺錢,撐起這一個家,兩個人之間無論是見識、學問、眼光的差距都越來越遠,李先生早就已經意識到了林女士并不是適合他共度一生的人,只是由于兩人之間有了孩子的牽絆,讓他一直強忍著、克制著!

  可以說李先生這些年,過得非常痛苦。

  而丁小蔓女士的出現,無異是一束光,照亮了李先生黑暗的人生。

  這讓他情不自禁地被吸引了,明知道是不對,卻還是一步步地走向了丁女士。

  相處中,李先生才發現,丁女士是跟他一樣的苦命人。

  丁女士認識李先生的時候剛好上一任戀情結束,她被一個無情無義的男人傷害得遍體鱗傷,最可惡的是,分手之后丁女士才發現自己懷孕了,她一度想一死了之,在這個最絕望的時候,是李先生將她拉出了深淵。

  李先生跟她說,將孩子生下來。

  他會將這個孩子視為親生,一輩子疼他們母子、愛他們母子。

  李先生他做到了,所以大家才會看到監控里面那不是一家,勝似一家的場面。

  之前開庭審理過李家和傅家抱錯孩子一事,想必大家也知道,傅家是葉城的名門望族,李先生的養女李星兒小姐系傅家真正的千金,李小姐跟林女士感情一直非常好,李先生也是考慮到了這個情況,知道李小姐不會虧待自己的養母,才會將自己的財產轉走,這一點,他自知有愧。

  如今林女士想追討回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李先生覺得無可厚非,他愿意將屬于林女士的那一半財產返還,也算是感謝林女士這些年來對于家庭的付出,但對于林女士關于李小寶是李先生私生子的指控,這個罪名他是絕對不會承認的,大家也可以看到,李小寶的出生證明父親那一欄上是空白的……”

  林舒喬聽著這不要臉的言論,肺都要氣炸了,都顧不得在法庭之上,當場就罵了出口,“李民安,你們說出這樣的話來你還要臉嗎?!你到底還有沒有一丁點的羞恥心?你到底還是不是個人?!”

  她的情緒很激動,這顛覆三觀的言論,給到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忍不住激動。

  旁聽的舊鄰居就最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大家都替林舒喬不值,一齊指著李民安罵他不要臉。

  李民安低著頭,被他們罵也不敢回嘴。

  法官又敲他的小錘子喊肅靜。

  厲氏的律師們趕緊安撫林舒喬,讓她先別沖動。

  李民安的律師否定了李小寶是李民安的親生子,這正是他們想要的結果,對方正在一步步地走進他們設置的陷阱之中,馬上就要完蛋了,主辯律師提醒林舒喬,這個時候可千萬要沉住氣。

  實在是太氣人了!

  林舒喬狠狠掐住自己,才將心底那團怒火給忍下去。

  她那個主辯律師有多聰明?知道對方指鹿為馬林舒喬吞不下這口氣,立即替她報仇。

  “法官,我方有幾個疑點要詢問被告。”

  這個要求合情合理,法庭批準,李民安就坐到了詢問欄。

  “我們這里有幾個問題想跟被告人核實一下,請李民安先生如實相告。”

  主辯律師清了清嗓子,開始了她的獵殺時刻。

  林舒喬是女性,厲澤辰特地找的一個女律師做她的主辯,而女性是最容易共情女性的,尤其是這種一輩子在家做牛做馬卻還被丈夫嫌棄拋棄被算計得干干凈凈的糟糠之妻,讓女律師十分氣憤,早在收集資料的時候,她就將林舒喬的故事弄得清清楚楚了。

  不過是一個亂來的渣男想用真愛的名義,把黑鍋都甩給妻子罷了。

  真是聽得人想吐。

  這場官司不僅僅是律師要為她的當事人爭取權益,更是一位女性要幫另一位女性找回尊嚴。

  女律師了然于心。

  “李先生,請問你和林女士結婚的時候有多大年紀了?當年,你們兩人是誰向誰求的婚?”

  李民安答話,“22歲,我們是同班同學,年紀一樣,當年是我你向她求的婚,但是那時候……”

  “好了李先生,你只需要回答我的問題就可以了。”

  女律師打斷了他,問出了她的第二個問題,“請問李先生,你的智力是否正常?”

  堂上一陣哄笑,李民安不知道那律師什么意思,可在庭上又不敢放肆,忍著脾氣回答道,“正常。”

  “李先生既然智力正常,那被告律師怎么能說出,李先生是在22歲又心智不成熟的情況之下和我的當事人結婚呢?請問我的當事人林舒喬女士是否有用任何手段逼迫李先生你結婚,或者逼迫你向她求婚?”

  李民安這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臉上漲得通紅,吐出兩個字,“沒有。”

  “好的,那就是李先生你,在智力沒有任何問題的情況之下,心甘情愿向我的當事人求了婚,并渴望與她組織一個家庭,許諾會一輩子照顧她,對她好,是吧?”

  “可是……”

  李民安伸著脖子想反駁,又被女律師厲聲給打斷了,“李先生!請你記住,你只要回答我的問題就可以了,是還是不是?!”

  女律師落地有聲,帶著不怒自威的壓迫感,李民安老老實實回答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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